【司法覆核】前警員被革職入稟申覆核 高院法官拒絕受理申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2/07 17:56

最後更新: 2023/12/07 18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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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男警紀律聆訊上訴後被判革職,入稟申司法覆核不獲受理。資料圖片

前男警早年在警方紀律聆訊中被裁定1項行為有損公務員聲譽罪成,原被判強制退休但可享退休福利,上訴被改判革職和剝奪退休福利。前男警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,指紀律聆訊程序不公和懲罰過重,要求推翻決定。高等法院今(7日)頒下判詞透露,申請人涉與女子進行性行為而須接受紀律聆訊,法官指聆訊主審員主要依賴前男警承認性交後付款而裁定罪成,聆訊不公一說無可爭辯之處,拒絕受理申請。

申請人為前高級警員陳健敏(譯音);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。

入稟狀指,申請人就3項行為有損公務員聲譽罪接受紀律聆訊,被裁定1項罪成及須強制退休,但仍可享退休福利。申請人其後提出上訴,要求警務處副處長(管理)改判無罪及毋須離職,結果維持定罪,改判革職及剝奪退休福利。申請人指加刑是無理和隨意,質疑當時有1名重要證人拒絕出席紀律聆訊,令他無法盤問證人,指出其案情和反駁控方案情,致審訊不公。

高院法官高浩文透過書面處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,據判詞透露,申請人涉及3項指控,分別指他於2012至2015年間,拍攝1名女子的裸照及內衣照,並與對方性交;以及在2016年簽署一張屬於屯門區少年警訊會所的支票,填上10萬元並拍照發送給該女子。申請人原否認指控,後來改為承認簽發支票,於2020年的紀律聆訊中被裁定有關性交的指控成立。

法官高浩文於判詞指,紀律聆訊的主審人員作出裁決時,並沒有就該女子的口供給予比重。相反,主審人員主要依賴申請人的錄影會面、供詞及其在聆訊上的證供,申請人承認性交後給予該女子款項,在聆訊中亦不曾反對將其錄影會面和供詞呈堂。此外,若申請人認為該女子的證供對他有利,可傳召她作為其證人,因此申請人指聆訊不公一說無可爭辯之處。

至於申請人指處罰無理,法官指副處長認為原判過於寬厚而改判的做法無可爭辯之處,相信副處長已整體考慮申請人的行為。法官指,若申請人沒有提出上訴以表悔意,也許他仍可享退休福利。

法官指,紀律聆訊的主審人員判罰時具有酌情判斷餘地,本案看不到有司法干預的依據,故拒絕受理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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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